联系我们
地址:庆市川区道(原双竹镇)
13983250545

信:ycsh638

QQ:469764481
邮箱:ycsh6318@163.com

判刑3年9个月罚6万 ,养殖工人监守自盗?偷鱼倒卖获利12万多

发表时间:2021/01/06 17:54:32  浏览次数:1255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西南渔业网-丰祥渔业网秉承:求是务实不误导不夸大不炒作!水产专业网站为您提供优质服务!【郑重提醒】:本站所有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谢绝转载!!谢谢合~
市场在变,我们的诚信永远不会变!

日前,福建宁德霞浦法院审结一起苏某某盗窃案,依法判处苏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60000元;继续追缴苏某某所盗大黄鱼折价款120436元,返还被害人;继续追缴苏某某违法所得8643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9年8月底至2020年2月期间,苏某某利用在霞浦县溪南镇附近海域的吴某某鱼排上养殖网箱大黄鱼的便利条件,多次窃取鱼排网箱内的大黄鱼活鱼及死鱼,出售给刘某某、林某某等人,得款共计120436元。

经认定,网箱正常养殖的大黄鱼活体鱼苗(长度约20厘米,重量约4两),每斤13元,被盗活体大黄鱼鱼苗价值共计91546元。

2020年2月,苏某某向吴某某退出4300元。同年3月,苏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苏某某构成盗窃罪。苏某某多次盗窃,予以从重处罚。苏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可予从轻处罚。苏某某已向被害人吴光某某退出4300元,酌予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对苏某某厘定刑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出处:宁德新闻网 )

声明:转载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订阅号头条@渔人刘文俊

"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帐号和头条号将会定期向你推送本号信息将为你精诚服务!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
电脑网址: http://www.yc6318.cn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手机网址:http://m.yc6318.cn
重庆市永川区双竹渔业协会,重庆市永川区水花鱼养殖专业合作社,重庆吉永水产品养殖股份合作社,重庆市永川区丰祥渔业有限公司
本站微信:ycsh638,QQ:469764481,邮箱:ycsh6318@163.com

ICP备案/许可证号渝ICP备2020014487号-1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496号

诚信共建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