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地址:庆市川区道(原双竹镇)
13983250545

信:ycsh638

QQ:469764481
邮箱:ycsh6318@163.com

“问题水产“为何总是不断翻新?以讹传讹的流言可毁掉一个行业!

发表时间:2018/02/02 00:00:00  浏览次数:1980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西南渔业网-丰祥渔业网秉承:求是务实不误导不夸大不炒作!水产专业网站为您提供优质服务!【郑重提醒】:本站所有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谢绝转载!!谢谢合~
市场在变,我们的诚信永远不会变!

一、制造"新闻"的媒体为了一已私利也参与其中渔业媒体和企业,莫让养鱼人"情何以堪"!

最近"北京活鱼下架"一事又搅得社会沸沸扬扬,褒贬不一,但"贬"居多,究其成因,当然是当今普罗大众对食品安全放在了至高无上的位置,但不可否认的是,有些居心叵测的媒体制造了"新闻",因为有些经营者本是正常的商品的季节转换,或者就算是规避行为也无可厚非,也应列为是正常的经营行为。但被有些(不泛是日趋低落的)媒体用放大镜看待这一现象,为博取眼球吸引点击率涉嫌误导夸大其事,令中央电视台也委婉予以"更正"(见"评论丨活鱼下架 不能让死鱼成为最大赢家!"一文),本次"新闻"的制造推手当数<新京报>莫属,最近该报又推出"天津,养鱼户不吃自己养的鱼",只要细看该文及其视频的内容,满幅的拼凑内容和断章取义,以点带面,令天津市的渔业部门予以"反驳"回应

<新京报>(非渔业)行业外媒体为了一些"非利"和不专业行为制造涉渔负面"新闻"在一定程度上似乎尚可让人一时忍受,但有些渔业专业媒体和企业也加入了表面上看似很正义的"讨伐"队列,挂着促请鱼人们"自律"的旗号,打着关注渔业发展的名头,其实,细阅它们推出的内容比<新京报>制造涉渔负面"新闻"还过之又过,完全是为了"塞进"推销自已的"东西"而意图强加与人

殊不知,你的"东西"或软件平台真的能保证"平安无事"吗?真的能保证都是有效和合法吗?......,不一定吧!何必为了推广自已而不顾行业绝大多数人的"冤屈"(指"问题水产"在现实中只有极少数个例和极个别人而为)!让行业外的人士视之后,就会更加坚信"问题水产"比比皆是了,这将对水产行业造成莫大的冲击

综合"北京活鱼下架"以及"天津,养鱼户不吃自己养的鱼"事件之后的状况来看,"海鲜"和"冰冻鱼"的影子也在其中推波助澜,加上<新京报>以及众多媒体的跟进,部分渔业专业媒体和渔业企业为了一已私利也参与其中,都成了幕后推手,真让养鱼人"情何以堪"!

二、水产品为何总是谣言不断?

上世纪八十年代,粤西有个异军突起的碳酸饮料品牌叫少林可乐,它曾成功打入上海和广州等大城市,风靡一时。然而,刚进入九十年代,它却迅速倒闭。使它遭遇滑铁卢的竟然是“少林可乐可致癌”这么一句谣言。造谣动动嘴,企业便遭毁,谣言的杀伤力可见一斑。水产养殖和水产品加工过程的特殊性使得水产行业所经受的谣言中伤之苦更甚于其它食品行业。虽然业内人士一直在奔走澄清,可是造谣之音此伏彼起,实在疲于应对。况且谣言比真相传播得要快,辟谣谈何容易!就算真相被揭露,负面影响也不会彻底消除,因为产生过恐慌的人们都“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流言止于智者”、“谣言止于真相”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

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有孕育谣言的土壤;国家和社会对造谣和传谣行为又缺乏有力的约束;造谣危害大而成本低……这些现状特点注定了谣言能够在水产行业横行肆虐。所以,对有关造谣现象深入探讨,分析谣言的成因,有利于大众甄别谣言,是遏制谣言泛滥最有效的一环。

三、源于纯粹的恶作剧心理,即时下所称的“恶搞”。

好事者通过标新立异的恶作剧吸引大众眼球,从而获得存在感,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心理。就像调皮的小孩子看见图画里的美女图像,突发灵感,马上给她光洁的脸庞点上几颗黑痣,或者给她莞尔的嘴角描上两笔胡须,营造一种强烈的反差效果,博得旁人的哄笑,从而获得一种心理满足感。

想必很多人看过往虾体内注胶、往螃蟹体内注水(也有注射激素之说)这类视频,看过的版本还不止一个,其中一个版本还能听到“导演”在指挥操作的声音以及旁观者的笑声。这些都是恶搞行为。恶搞者最初的心理追求仅仅是一时的快感。这种心理驱使下的恶搞具有随意性,是无聊的产物,却成为谣言的初始状态。恶搞者对恶搞本身造成的后果完全没有预期。殊不知,在当今信息传播迅猛的网络时代,这些恶搞最后都成为一发不可收拾的谣言,成为祸害水产行业的洪水猛兽

这类谣言大都以照片和视频等作为传播媒介,给人“有图有真相”的感觉,很具迷惑性;而鱼虾蟹等水生动物又取材方便,易于拍摄,可塑性强,有时更具娱乐成分,为民众所乐于传播,所以这类谣言已成为水产品安全谣言中的一枝奇葩。

四、信息在传播渠道中偏离真相,是非曲直被夸张,被扭曲,然后不断地以讹传讹,最后成了殃及水产行业发展的谣言。

这类谣言来源于对某些信息的加工,加工者也是传播者,传播的媒介通常是口头语言。加工和传播者有时不一定怀有诋毁水产行业的目的,只是经过自觉和不自觉的加工传播后,形成谣言所具有的危害往往背离了传播者的意愿。这种加工结果受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主观因素有:传播者的表述准确度,水产相关知识的薄弱,逻辑分析能力的高低等;客观因素有:所见所闻到的资料完整程度,获取信息的环境的影响等。有人在多年前参与做过一个实验:五十人排成一纵队,从第一人开始,扭转头将一个信息往下传,传到最后一个人所得到的信息竟然与原来的信息已经风牛马不相及!由此可知,信息在传播渠道中多么容易发生变化!

美国食品监管机构曾建议民众尽量少给幼儿吃个别生产周期较长的肉食性鱼类,如鲨鱼、金枪鱼等,原因是这些极个别的鱼类肉中汞的含量较高,可能会给幼儿的生长带来不利。就这么一个出于谨慎的建议被不断加油添醋,不断偷梁换柱,终成为可怕的谣言,让大量毫无相干的鱼类也蒙上不白之冤。这谣言长期在水产行业中蔓延传播,致使很多家庭都不敢给小孩买鱼。仅仅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不知使鱼类养殖业遭受了多大的损失!

沙虫、甲鱼、螃蟹、虾等水产品涉嫌被喂避孕药的传闻也属于这类谣言。通过追溯研究可以知道,这些谣言是在“鱼农利用避孕药催肥催大黄鳝”这个早经考证和澄清的原始谣言的基础上,被有意或无意地将外延扩大加工后衍生出来的谣言。多年来,势单力薄的澄清声音一直淹没在这种谣言铺天盖地般的传播浪涛中。这些谣言的盛行以及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到了令人不寒而栗的地步。

五、恶意中伤类谣言的形成。

某些人由于在水产行业中某方面吃过亏,心理失衡,或者对从事某种水产品经营的个人或单位心存妒忌和怨恨,为了达到宣泄情绪或打击报复的目的而造谣生事。他们编造谣言针对的对象可以是个别人、个别单位或整个行业

有一次,有人随同一位准备摆酒席的朋友去一个鱼农的养殖场购买草鱼,抛网看过鱼后,相邻池塘的另一位鱼农寻机告诉这人的朋友“他的鱼经常喂激素,你最好别买”,致使那位朋友马上要走人,经过鱼农大半天的解释后,这次交易才避免了流产。后来,从旁人口中了解到:原来,这两个鱼农为竞争一片山塘的承包权曾经大动干戈,互相之间积怨很深。后者捏造“经常喂激素”的谣言完全是为了打击报复前者。这种谣言虽然只针对个人,可是一旦扩散开来,使人产生联想,负面效应可以无穷扩大,同样会给整个水产行业带来严重伤害

六、个别专家学者或其他影响力较大的公众人物出言不慎尤其容易造成谣言。

在一次万众瞩目的特大型会议上,某位享誉全国的医学教授谈到食品安全时,竟毫无顾虑地说出“不要吃又肥又大的鱼”这么偏颇的话。一石激起千层浪,全国轰动!毋庸置疑,因为名人效应,这话马上不胫而走,成为唱衰鱼类养殖业的谣言,造成民众对养殖鱼类产生更深的不信任,给鱼类养殖业带来很大的伤害

其实,名人也好,专家也好,如果在专业不谙熟的领域,他们的话完全不必奉为圭臬;就算是行业专家,有时也未必完全知情,如果欠缺严谨的态度,出言不慎,就难免造成谬误。可是,又有多少人能沉下心来思考,并对传闻进行检验呢?于是谣言便有了顺畅的传播渠道。

当前,整个社会对谣言的遏制都缺乏力度,主要是辟谣行动无序。

对于水产品安全方面的谣言,有人士认为,政府以及水产行业的各种团体(协会)应该更主动出面,组织成立专门的辟谣机构,制定辟谣程序,设立信息交流和公布平台,专门打击有关水产行业的造谣行为。另一方面,水产人必须严格自律,己身既正,就能避免授人话柄同属水产人的业内媒体,则应该更多发出正义之声,以帮助民众明辨是非为己任。有人对一些谣言成因的粗浅分析,目的亦在于此。只有大家都行动起来,积极传播正能量,有效地廓清泛滥成灾的负面影响,才能还水产行业一个持续健康发展的清净环境。

以讹传讹的避孕药

近几年社会上流传着水产养殖中必用避孕药和鱼浮灵的说法,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国家标准渔药中批准使用的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 )、促黄体素释放激素类拟物(LRH-A )和地欧酮(DOM )等几种激素类药物只限于用于鱼类催产的人工繁殖环节,且用法用量有着严格的限制,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在早期的罗非鱼、对虾育苗过程中,曾使用过上述的激素类药物,为得是获得罗非鱼的全雄性苗和对虾的全雌性苗种,以提高养殖生产性能,但仅在鱼苗和虾苗早期性分化时使用。但近10多年来,随着水产育种技术水平的提高,苗场已摆脱用激素类药物控制鱼虾类性别的束缚。

10多年前,个别养殖生产者因黄鳝等养殖动物的单性个体大、生长快等原因,误以为在养殖生产上使用激素类药物,如避孕药可以控制养殖动物的性别,可获得高产的结果,盲目地使用过激素类药物。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养殖户发现,使用避孕药并没有达到所料想的效果,反而徒增养殖成本,又影响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产品质量风险很大。在实际效果的对比下,养殖户也就自然而然地不使用避孕药了。可以说,目前我国在水产养殖中使用避孕药物只限于风传,实际生产已基本没什么人使用。不过也有极少数从业者道听途说,不明白其中缘由,冒险尝试

尽管在实际养殖生产过程中,黄鳝使用避孕药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但社会上对其的传说和误解却一直没有消除,这个误解已持续了10多年时间。因对真相的不了解,而将其以讹传讹,逐步放大,实在是让业界值得反思的一个大问题

养殖生产一般不用鱼浮灵

“鱼浮灵”的化学名称为“过碳酸钠”,是一种过氧化物。因其入水后可释放出氧气,过去在水产养殖中,在极个别的情况下用于紧急增氧,属化学增氧方法,也有在市上销售活鱼时用于增氧使用。但因这种化学物质的增氧时间短暂,长时间使用对鱼体会造成应激,鱼体发白等,目前在养殖生产过程中一般不会使用,而是通过增氧机增氧、液氧增氧、用微生态制剂调节水质等方法来解决水质问题,不但效果好,且能保持好良好的水质

这种物质一般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过碳酸钙的化学反应过程中放出氧气和碳酸钙,没有危害性物质释放出来。不必对其过度恐慌

多数人不会细加考究

“谣言”害人不浅。有人说:一个谣言可毁了一个行业,事实上也确是如此

就拿水产养殖上使用避孕药这件事而言,从2000年前后出现以来,就给养殖黄鳝产业造成了极大损失,有很长一段时间,黄鳝的价格止步不前,甚至是降价销售,目前在少数地区仍有回避吃黄鳝的现象存在,好在近几年的事实已证明黄鳝已没有什么避孕药问题,市场也恢复较快。

此外,2008年的多宝鱼事件,就给我国的多宝鱼产业造成多达每年200 多亿元的经济损失,至今还没有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

对于“谣言”,有人说“谣言止于智者”。但实际情况是,养殖者甚至是消费者大都有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观念比较重,多数人并不会对其进行仔细鉴别和细加考究,人说我就信的情况比较突出。对于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多做正面宣传,正确引导消费者;教育养殖者认识到问题的危害性,自觉加强自律,做一个有良知的生产者;渔业执法者和管理者也要负责制起责任来,做好自己的工作;渔业科技工作者要大力开展好水产养殖规范用药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让生产者掌握科学、规范用药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综合:水花鱼 水产热点 农业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用药指导处处长 王玉堂  2016-12-01)

声明:转载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订阅号头条@渔人刘文俊

"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帐号和头条号将会定期向你推送本号信息将为你精诚服务!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
电脑网址: http://www.yc6318.cn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手机网址:http://m.yc6318.cn
重庆市永川区双竹渔业协会,重庆市永川区水花鱼养殖专业合作社,重庆吉永水产品养殖股份合作社,重庆市永川区丰祥渔业有限公司
本站微信:ycsh638,QQ:469764481,邮箱:ycsh6318@163.com

ICP备案/许可证号渝ICP备2020014487号-1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496号

诚信共建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