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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昌福回应林文辉:再谈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监管问题,为中国水产伟大事业站台!

发表时间:2021/03/28 21:05:31  来源:农财宝典水产版  浏览次数: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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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监管问题——应邀与林文辉先生交换看法

   陈昌福1) 周鑫军2)

(1)华中农业大学,武汉 430070;

2)武汉科研时代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武汉 430418)

昨天,林文辉先生在QQ空间上发布了“治大国如烹小鲜——《投入品监管》与陈昌福教授交换看法”一文,林文辉先生的文章发布后,照例获得了不少水产养殖业相关人员的关注,在短时间内就产生了比较大的反响。

在林文辉先生的这篇短文中,首先是给予了我一个大大的谬赞,说什么“一个非常严谨的科学家”、“水产届泰斗”、“对我国鱼病防治做出了巨大贡献”等,其实,林文辉先生的这些溢美之词,我深知与我是没有半点关系的!在此,敬请在我心目中撰写文章惜历来是墨如金的林文辉先生,在以后的文章中也就不要浪费笔墨写这样的令我无比羞愧的废话了,拜托!

正如林文辉先生在文章中所提到的一样,“对于投入品应加强监管,我们的观点是一致的”。林文辉先生认为,我们之间存在有不一致的看法,主要是在于如何“归口监管”的问题。其实,如我愚钝,我还真的没有弄明白,我与林文辉先生在这个投入品监管问题的看法上,究竟有什么不一致的地方?

首先,可能是我们在关于“非药品”的定位方面存在“不一致”吧?林文辉先生认为,“采用《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俗称白名单)规范的是“药品”,用来监管水产药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是正确的,但不能用来规范“非药品”的使用。否则,就会像用管理狗的方法去管鸡,结果只能鸡飞狗跳!”

对于林先生提出的这个问题,我们曾经以“学习农业农村部“农渔发[2021]1号”文件的几点体会”为题,在2021年1月11日的《水产前沿》公众微信平台上表明了(发布时编辑部将文章题目改为了“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陈昌福教授有几点体会与大家分享”)。

在这篇已经发布的文章中,我们认为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通知”中,对于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实施加强监管的范围也是很清楚的。在“通知”中明确指出,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于预防、治疗、诊断水产养殖动物疾病或有目的地调节水产养殖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均应该按照兽药监督管理。在该“通知”中,并且指出了对于无法界定的相关产品,应该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请求明确。

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内容实施严格监管的话,现在我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市场上,大量存在的所谓“水质改良剂”、“水质调节剂”和“微生态制剂”等“非药品”和“动保产品”,无论如何是根本就没有存在的空间了。

既然农业农村部已经在文件中说明了,在我国已经没有所谓的“非药品”存在了,哪里还有林文辉先生说的什么“用管理狗的方法去管鸡”的问题呢?

当然,对于渔业渔政管理局拟实施《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的管理的问题,我们也不是没有担心的。为了减少相关管理部门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少出一些问题,将我们的担心与疑虑整理成了“对实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的几点浅见”一文,已经在2021年2月27日的《水产前沿》公众微信平台上发布了(发布时编辑部将题目改为了“陈昌福:我对实施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的几点浅见”)。

我们在这篇文章中关于如何实施好《白名单制度》,还提出了一些我们的建议:如我们认为,渔业渔政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应该尽快组织较多的人力物力,对我国水产养殖动物致病生物耐药性变化状况完成的系统调查,并且根据调查获得的病原生物对药物敏感性的基础数据,对现有抗生素类“国标渔药”的适应症及用法用量进行必要的修订,以确保水产养殖业者在使用这些“国标渔药”后,能够获得期待的药物疗效。若不如此,我们经常喊的“科学用药”、“精准用药”、“减量用药”,水产养殖业的健康、绿色、可持续发展等,也就永远只能停留在“响亮的口号”上了!

其次,对于“国标渔药”中占有比较大比例的中草药类“国标渔药”,建议由渔业渔政管理局等管理部门牵头,对其在水产养殖动物疾病防控中的功能与效用进行客观地审定。因为较长时期以来,不少的相关科技人员认为,中草药是我国的“国粹”,且具有资源广、价格低等优点,中草药作为水产用兽药不会导致致病生物产生耐药性,不会对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造成影响。在我国,上述这些说法多少年来,似乎也从未遭受过人们的质疑。其实,将中草药作为水产养殖用兽药制剂,其实际药用效果还是值得深入地探讨和客观评价的。

林文辉先生在文章中还写到,“一种物质,有多重属性,也有多种应用领域,在不同领域使用,应该安其使用的属性进行监管。

如生石灰:用于消毒,是兽药;用于调节土壤酸度,是土壤改良剂;用于调节水体的碱度硬度,是水质调节剂;用于造房子,是建筑材料。

又如微量元素:用于治疗,如硫酸铜,硫酸锌粉,铜铁合剂,是兽药;用于补充饲料矿物营养素,是饲料添加剂;用于植物,包括藻和菌,是微量元素肥料;用于工业,是化工原料。

再如粪便:用于农业,是有机肥;用于调理肠道菌群,如粪便胶囊,是医药。”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林文辉先生的这些说法都是很独特、很精当的见解!而且林文辉先生是真心在关心我国的水产养殖业的健康、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我们也想借此机会向林文辉先生表示深深地感激与敬佩之意!

我们在对于这个问题上,的确是与林文辉先生有点差异了:我们认为,无论人们将生石灰,是用于消毒,作为消毒剂;还是将其用于调节土壤酸度,作为土壤改良剂;或者将其用于调节水体的碱度硬度,作为水质调节剂;甚至将其用于造房子,作为是建筑材料。人们在使用生石灰之前,首先要保证自己使用的的确是生石灰吧?也就是均需要有一个生石灰的质量标准,用于保证生石灰的质量吧?至于人们将生石灰用于调节土壤酸度,作为土壤改良剂,或者将其用于调节水体的碱度硬度,作为水质调节剂,甚至将其用于造房子,作为是建筑材料,至少是首先要证明生石灰的确是能堪当重任,生石灰的确是具有这些功能的吧?

为了保证使用生石灰的消费者,的确购买和使用到的是真正的生石灰,建立生石灰的质量标准是否很有必要?用一个统一、科学、精准的质量标准,检测生石灰的质量,是否是生石灰消费者的希望?而人们在将生石灰用于不同功用的时候,使用者是否需要明白生石灰是否具有这种功能?对生石灰的功能完成一些列的功能性试验,以确定生石灰具有实实在在的某些功能,是否可以减少或者避免生石灰的消费者因为选材不当而产生的各种损失呢?

人们对于林文辉先生列举到的微量元素的使用甚至粪便的科学使用,何尚又不是同样的道理?

这不就是农业农村部之所以在对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管理过程中,坚持要求每一个产品都要做到“质量可控、安全有效”的理由吗?

现在我们面临的问题,不就是因为长期以来,林文辉先生在文章中所说的“非药品”,缺失了相应的质量标准建立、相关功效的科学试验验证吗?正是因为大量的所谓“非药品”既没有可供检测其质量的产品质量标准,也没有完整而系统的实验数据支撑其“无所不能”的功效吗?林文辉先生所说的“挂羊头、卖狗肉”的混乱局面,不就是因此而形成的吗!

最后,我们想做一点声明:个别人在我们发布的文章后面留言,建议我们“不要为××站台”。我们对来自这类朋友的关心,心存感激!但是,我们要声明的是,之所以参与这类问题的讨论,目的只是有一个,就是希望我们为之奋斗了一生的中国水产养殖业,越来越科学、越来越规范、越来越好!如果少数人硬说我们是在为“××站台”的话,我们也承认情愿为中国的水产养殖业的健康、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的伟大事业站台!

治大国如烹小鲜——就《投入品监管》与陈昌福教授交换看法

—— 林文辉

陈昌福教授是一个非常严谨的科学家,水产界泰斗,在水生动物病害的防治领域有很深的造诣,对我国鱼病防治做出了巨大贡献,我向来十分崇拜和敬佩。由于我的研究领域与陈昌福教授不同,我研究的是养鱼为什么会生病,陈昌福教授研究的是鱼病了怎么科学治疗。所以,相互之间对同一件事的理解有一定差距,这也纯属正常。

对于投入品应加强监管,我们的观点是一致的。无论是“药物投入品”,还是“非药物投入品”,都必须严格监管。关键是,必须归口监管,执法不能越界。《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俗称白名单)规范的是“药品”,用来监管水产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是正确的,但不能用来规范“非药品”的使用。否则,就会像用管狗的方法去管鸡,结果只能鸡飞狗跳!

一种物质,有多种属性,也有多种应用领域,在不同领域使用,应该按其使用的属性进行监管。

如生石灰:用于消毒,是兽药;用于调节土壤酸度,是土壤改良剂;用于调节水体的碱度硬度,是水质调节剂;用于造房子,是建筑材料。

又如微量元素:用于治疗,如硫酸铜,硫酸锌粉,铜铁合剂,是兽药;用于补充饲料矿物营养素,是饲料添加剂;用于植物,包括藻和菌,是微量元素肥料;用于工业,是化工原料。

再如粪便:用于农业,是有机肥;用于调理肠道菌群,如粪便胶囊,是医药。

很显然,不能用粪便胶囊的法规去对有机肥执法,反之亦然。

社会要有序,需要监管,但监管是一件很细致、很讲究科学和策略的事情——治大国如烹小鲜。政策制定者要深入生产实际调查研究,政令要可行,不能拍脑袋。执法者要有知识、有文化,充分解读、理解政策的精神,不能机械执法,更不能曲解法规去执法。

我们有《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水产养殖用饲料明白纸》、《水产养殖用饲料添加剂明白纸》,我们可以,也应该草拟《水产养殖用肥明白纸》、《水产养殖环境改良剂明白纸》、《水产养殖水质改良剂明白纸》。在《水产养殖用肥明白纸》、《水产养殖环境改良剂明白纸》、《水产养殖水质改良剂明白纸》出台之前,不能用《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去对上述“非药物投入品”执法。

中国的农业还很落后,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现代化,科学化。我们水产养殖业也不可能一夜之间完全现代化、科学化。因此,行业只能逐步规范,给行业一个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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