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地址:庆市川区道(原双竹镇)
13983250545

信:ycsh638

QQ:469764481
邮箱:ycsh6318@163.com

土豆进价1.2元卖2元拟被罚30万,仍有疑问需解答!

发表时间:2022/09/01 23:20:34  来源:红星新闻  浏览次数:2459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西南渔业网-丰祥渔业网秉承:求是务实不误导不夸大不炒作!水产专业网站为您提供优质服务!【郑重提醒】:本站所有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谢绝转载!!谢谢合~
市场在变,我们的诚信永远不会变!

现在舆论场上有质疑,不是坏事,只要解释得清楚,未尝不是一次以正视听的普法时机

近日,黑龙江大庆一批发商进价1.2元/斤的土豆,销售价格从1.4元/斤涨至2元/斤被罚30万元,引发关注。对此,不少网友表示不解和质疑。单纯地从数据去看,进价1.2元/斤,卖至2元/斤,似乎不是特别离谱;而30万元的罚款数额较大,对比着单价只有一两元一斤的土豆,冲击了一些人的生活认知。

那么,这起案例的具体情形是怎样的?处罚依据到底是哪些法律法规?大庆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称,罚款是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发布的4号公告、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的。“公告内要求,购销差价超过30%的,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哄抬物价行为依法行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而全国不同地区,在这方面的标准并非是统一的。比如,2020年7月,乌鲁木齐严查哄抬物价行为,规定购销差价率不得超过35%;今年3月,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诫经营者,疫情防控期间,线上销售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加价率不得超过25%。

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当然应该及时查处,因为这直接关乎居民的菜篮子,损害的是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只是,在力度、广度、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上,要更加平衡和精准。或许,在购销差价比例的问题上,国家层面可以给出更加具体和明确的红线,避免“同种情景不同罚”带来的争议。

再来看法律法规方面。按照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而相关工作人员所称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等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目前呈现的信息来看,相关部门并未公开店家是否有实际按照2元一斤售卖土豆以及售卖了多少,当地市监局做出的处罚,到底是落在了哪个情节区间?这些问题,还有待回应。

虽然,被罚30万元的这一店家,并不是普通的小摊小贩,而是当地的批发商,可能掌握着当地土豆市场来源的重要渠道,对市场价格的影响较大;但是具体到违法情节认定和处罚数额,还是要做到明明白白,不偏不倚。现在舆论场上有质疑,不是坏事,只要解释得清楚,未尝不是一次以正视听的普法时机。

声明:转载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订阅号头条@渔人刘文俊

"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帐号和头条号将会定期向你推送本号信息将为你精诚服务!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
电脑网址: http://www.yc6318.cn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手机网址:http://m.yc6318.cn
重庆市永川区双竹渔业协会,重庆市永川区水花鱼养殖专业合作社,重庆吉永水产品养殖股份合作社,重庆市永川区丰祥渔业有限公司
本站微信:ycsh638,QQ:469764481,邮箱:ycsh6318@163.com

ICP备案/许可证号渝ICP备2020014487号-1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496号

诚信共建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