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地址:庆市川区道(原双竹镇)
13983250545

信:ycsh638

QQ:469764481
邮箱:ycsh6318@163.com

鱼塘投放禁药 养殖户被判刑

发表时间:2025/12/26 08:44:58  浏览次数:19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西南渔业网-丰祥渔业网秉承:求是务实不误导不夸大不炒作!水产专业网站为您提供优质服务!讲水产里的故事,用养殖人的语境,给你送来一个真材实料的匠心精品文章!

明知孔雀石绿为国家明令禁用的水产药品,养殖户苏某仍将其投放到自家鱼塘。近日,经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苏某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永定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涉案222公斤鱼被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今年4月,苏某为防治鱼病、提升鱼的鲜活度,先后两次从电商平台购买“孔绿原粉”(含孔雀石绿)共5公斤,溶解后投撒至自家两口鱼塘。

5月12日,当地农业农村局联合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对苏某的鱼养殖场进行检查,发现其未用完的3公斤“孔绿原粉”,随即对鱼塘鱼类抽样送检。经鉴定,查获的“孔绿原粉”含孔雀石绿成分,两口鱼塘抽检的鱼样品中,孔雀石绿含量分别达517.7微克/公斤和265.3微克/公斤。6月23日,苏某被抓获。

9月3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永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间,苏某对在养殖中使用孔雀石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经价格认定,苏某养殖的有毒有害马口鱼价值为12876元。11月17日,永定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苏某提起公诉。近日,鉴于苏某养殖的鱼产品尚未在市场售卖,法院最终采纳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和量刑建议,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声明:本站属公益性没有商业目的的网站,上列文章仅供个人学习参考。本站所发布文章为原创的均标注作者或来源,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许可转载的请注明出处。本站所载文章除原创外均来源于网络,如有未注明出处或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

站(可搜索)"养鱼E线"微信公众帐号和微信视频号"养鱼一线"以及头条号"水花鱼@渔人刘文俊"!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
电脑网址: http://www.yc6318.cn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  手机网址:http://m.yc6318.cn
重庆市永川区双竹渔业协会,重庆市永川区水花鱼养殖专业合作社,重庆市永川区丰祥渔业有限公司

本站微信:ycsh638,QQ:469764481,邮箱:ycsh6318@163.com

本站属公益性没有商业目的的网站,所载文章仅供个人学习参考!

欢迎关注本站(可搜索)"养鱼E线"微信公众号和微信视频号"养鱼一线"以及头条号"水花鱼@渔人刘文俊",将会定期向你推送信息!

ICP备案/许可证号渝ICP备2020014487号-1

渝公网安备50011802010496号

诚信共建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