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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平台不能成为买卖野生动物的“猎场”

发表时间:2024/04/23 09:44:01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戴先任  浏览次数: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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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野生动物保护民间组织工作人员向媒体记者提供线索称,禁止以食用为目的养殖的豪猪、果子狸、竹鼠等野生动物,近期又被大规模饲养了,且有不少人在网络平台晒出、出售以食用为目的的竹鼠、豪猪等视频内容。(4月22日《法治日报》)

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会损害野生动物种群,打破既有的食物链和食物网,造成某些物种的衰退或消亡以及另一些物种的爆发式增长和生态过载,从而危及生态系统健康,影响生态服务功能的正常发挥。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并在其中明确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在此之后,猎杀、贩卖野生动物的案件数量有所下降。然而,近段时间,曾经消失的野味又呈现卷土重来之势,野味交易在一些社交平台上活跃起来。

不法分子盯上了野生动物,或是将野生动物当成“盘中餐”,或是通过“围猎”野生动物吸人眼球,还有的则是借围猎野生动物进行直播带货,向观看者兜售猎狗、猎夹、猎套、捕鸟网等。就在近日,拥有30余万粉丝的网红博主司某某在自媒体账号上发布了一则3分钟的道歉视频。据了解,司某某为了博取流量、吸引眼球,自2021年便在自媒体账号上上传捕猎野猪、驯养猎狗的视频,结果被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司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六个月,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1.08万元,并在自媒体账号上播放道歉视频。

消失的野味在网上卷土重来,现象背后是一条渐渐成形的黑色产业链。这在一方面对野生动物造成了伤害,破坏了生态环境,还在另一方面带来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例如让一些看过视频的网友误以为野猪等野生动物可以随意捕猎,进而效仿。一旦猎杀野生动物的视频为博主带来流量,甚至成为“现象级”视频,意味着会有更多人有样学样,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

野味交易在网络平台上“全民直播”,虽然仅凭视频、图片、聊天记录等线索,难以判断是否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网络是有记忆的,相关部门要善于利用视频、图片等线索,加大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力度。对涉嫌违法交易野味的行为,要能顺藤摸瓜,依法依规一查到底。短视频平台等网络平台也要尽好审核责任,对捕猎、滥食野生动物等违法内容,要予以清理整治,坚决叫停。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司法解释,涉案动物系人工繁育,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所涉案件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1)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2)人工繁育技术成熟、已成规模,作为宠物买卖、运输的。对此,有必要要求所有出售野生动物的商家或个人在平台上备案,并公示其持有的相关许可证信息。网友也要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滥食野味等违法内容、低俗内容,并能积极举报。

网络平台不能成为野生动物买卖的交易平台,也不能成为野生动物的“猎场”“秀场”与“卖场”。通过线上、线下双管齐下,补牢监管漏洞,形成治理合力,才能更好地净化网络空间,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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