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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渔药的配伍禁忌
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注意渔药使用的配伍禁忌,对于正确用药、提高疗效、减少毒副作用、降低用药成本十分必要。
1.生石灰:不能与漂白粉、钙、镁、重金属盐类、有机化合物等混用。
2.高锰酸钾:与有机物如甘油、酒精等会还原脱色失效;与氨及其制剂呈絮状沉淀失效。
3.碘制剂:与氨水、铵盐类生成爆炸性碘化物;与碱类生成碘酸盐;与一些呋喃类药物产生拮抗作用;与碱性药物、抗胆碱药混用会使药物的吸收减少。
4.硫酸铜:与氨溶液生成蓝色沉淀;与碱性液体生成深蓝色沉淀;放置或加热呈黑色。
5.水环境因素:如硫醚沙星,若水体pH值大于8.5时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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