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卫星湖街道(原双竹镇)大竹溪村
通讯:13983250545
邮箱:ycsh6318@163.com
通讯:13983250545
微信:ycsh638
QQ:469764481邮箱:ycsh6318@163.com
注意渔药的配伍禁忌
西南渔业网-丰祥渔业网秉承:求是务实不误导不夸大不炒作!水产专业网站为您提供优质服务!【郑重提醒】:本站所有文章,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谢绝转载!!谢谢合作~
水产养殖生产过程中,注意渔药使用的配伍禁忌,对于正确用药、提高疗效、减少毒副作用、降低用药成本十分必要。
1.生石灰:不能与漂白粉、钙、镁、重金属盐类、有机化合物等混用。
2.高锰酸钾:与有机物如甘油、酒精等会还原脱色失效;与氨及其制剂呈絮状沉淀失效。
3.碘制剂:与氨水、铵盐类生成爆炸性碘化物;与碱类生成碘酸盐;与一些呋喃类药物产生拮抗作用;与碱性药物、抗胆碱药混用会使药物的吸收减少。
4.硫酸铜:与氨溶液生成蓝色沉淀;与碱性液体生成深蓝色沉淀;放置或加热呈黑色。
5.水环境因素:如硫醚沙星,若水体pH值大于8.5时不得使用。
上一篇:渔用口服疫苗在水产养殖上的应用
下一篇:水产养殖常见解毒剂汇总
声明:本站未注明出处的转载文章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未注明出处或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站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欢迎关注本站"养鱼第一线"微信公众帐号和头条号!将会定期向你推送本号信息!将为你精诚服务!
文章评论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
未登录,点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