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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一摇”广告app:手机传感器数据非隐私?法院:侵权了

发表时间:2023/11/29 13:23:08  浏览次数: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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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大二学生起诉贴吧开屏广告“摇一摇”无法关闭一事,近日在广州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但在这个结果出来之前,贴吧所属公司已经做出整改,增设了“摇一摇”广告的关闭功能。

不只贴吧,近期,南都记者实测十二款App发现,过半受测App在用户拿起手机的场景下,其“摇一摇”开屏广告易被触发。

一名互联网广告业内人士告诉南都记者,随着监管力度增强,此前的“弹窗式”开屏广告已经做出整改,为了维持点击率,“摇一摇”模式开屏广告变得常见。有专家建议,监管部门应出台开屏广告相关行政指导意见,责令企业打造消费者友好型技术保障体系。

事件

法学生起诉“摇一摇”广告无法关闭

法院驳回诉讼前App增设关闭功能

据媒体披露信息显示,原告张语格是一名法学生,在2022年,张语格和9名同学调研了13款市面上常见App的广告模式后发现,不少APP都设置了“摇一摇”广告,但是唯独该贴吧没有提供关闭功能。

张语格说,这损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她作为用户无法在设置中自主关闭,尤其是无意摇动手机触发广告跳转,违背了消费者的主观意愿,这就侵犯到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另外,“摇一摇”广告离不开运动传感器数据的调用,如果能够论证传感器数据属于个人信息范畴。

她起诉后,2022年10月22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受理了该案。

在庭审中,原告还表示,贴吧并未申请访问原告张语格手机的陀螺仪和加速度传感器的权限,却在弹出广告时读取了原告手机中相关权限。陀螺仪和加速度传感器信息属于原告的个人信息。所属公司未经允许,调取原告手机陀螺仪和加速度传感器访问权限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因此,被告侵害了原告的自主选择权、个人信息权益以及隐私权。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侵害了张语格的个人信息权益以及自主选择权,但在开庭前,被告公司对被起诉的技术设置做出了整改,因而法院驳回了张语格的全部诉讼请求。

观察

“摇一摇”广告并非首次被投诉

9成消费者对此类广告感到厌恶

记者梳理发现,实际上,在这之前,很多App都存在“摇一摇”的广告模式,或者在一些App的开机屏广告中,有几秒钟的广告时间,用户在使用App相应功能时,必须接受这些广告的时间,但有消费者表示,这些广告对自己无用,且本身内容就存在粗制滥造的情况,希望能够将其删除。

而他们想要关闭的时候,却发现,这些广告无法关闭,消费者只能被动地接受广告。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曾发文指出,调研发现消费者在投诉时均反映,当打开一些App出现开屏广告界面时,只要稍有摇晃,就会自动进入广告页面。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某些“摇一摇”开屏广告极易触发,消费者拿手机时稍有不稳、走路时重心稍微起伏或者乘车时稍有颠簸,可能都会触发“点击广告”的效果,被迫跳转。商家以误导方式诱使用户进入广告页面,变相强迫消费者观看广告的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其官方微信公众号组织的投票调查显示,有68%的消费者经常遇到“摇一摇”开屏广告,92%的消费者对这类广告感到厌恶。

“在日常生活中,感应灵敏的手机极有可能不小心触发‘摇一摇’广告,而非消费者自愿去摇动手机。这种被动触发,可能与消费者真实意愿相违背。”值得注意的是,“摇一摇”广告的跳转其实是利用了部分传感器数据来实现的。江苏省消保委监督部工作人员戴媛媛指出,对于这部分传感器数据,部分企业认为不属于个人隐私部分,因此也并未额外征得消费者的同意或授权,这也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江苏省消保委官方微信公众号组织的投票调查截图。

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

不得以高灵敏度“摇一摇”跳转广告

2021年,工信部曾就App弹窗骚扰用户问题展开了专项整治。2022年12月,在工信部指导下,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多家行业重点企业制定并发布实施相关标准,以规范乱跳转问题,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该标准进一步细化了App信息窗口通过“摇一摇”等方式触发页面或跳转至第三方应用的相关参数,提出“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设置为不小于15米每平方秒,转动角度不小于35度,操作时间不少于3秒等一系列参考数值,确保App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终端设备等日常生活场景中,信息窗口不会出现误触发而跳转的情况。

2023年2月27日,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的重点就包括,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全屏热力图”、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通知》强调,对落实上述要求不到位或出现违规行为的,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向社会公告、组织下架等措施,严肃问责查处。

记者实测

在“拿起手机”的场景下

过半受测App易触发“摇一摇”广告

除贴吧外,多款知名App亦因高灵敏性的“摇一摇”广告遭到诟病。南都记者以“摇一摇广告”为关键词在微博、小红书等社交平台中搜索发现,多名用户吐槽此功能“好烦”“动一下就进入广告”,并发帖希望找到屏蔽方法。

所谓“摇一摇”开屏广告指的是当用户打开App后,在出现开屏广告的界面时,摇动手机便会自动进入广告页面。

近日,南都记者选取了生活服务类、社交资讯类共12款头中部App,均带有“摇一摇”开屏广告功能。测评结果显示,有十款App较易触发“摇一摇”广告,占比超八成。在拿起手机、跑步、走路等日常生活场景中均可能触发此功能。

在“拿起手机”的场景下,过半受测App的上述功能易被触发。比如,当南都记者点开微博轻享版App并拿起手机时,页面首先弹出将跳转微信的界面,其后页面跳转至同程旅行的微信小程序,最终屏幕上出现“酒店”“马尔代夫”旅游相关广告。再如点开下厨房App并拿起手机时,页面自动跳转至下载叮咚买菜App的页面。

值得注意的是,南都记者在点开随手记App并拿起手机时,开屏“摇一摇”广告自动跳转至广告投放方的app自动下载页面,关闭跳转页面后手机则收到提示“安装已完成”。

在走路的场景下点开墨迹天气App,其开屏广告则跳转至京东“露营烧烤”相关商品的页面。走路时打开QQ音乐,则会自动跳转至某电商平台销售化妆品的页面。堆糖App则会跳转至某商家的文眉广告页面。

除了外部网站外,也有App会跳转至内部链接。比如南都记者在走路时打开lofterApp后,首先弹出“摇动手机”的开屏广告,其后页面跳转出此App游戏商城的广告。

测评结果亦显示,有两款App不太容易触发“摇一摇”广告,需用力摇晃手机甚至翻转手机才会触发此功能。以知乎App为例,记者需要翻转手机才会跳转至第三方广告;爱奇艺小说在走路、坐下、拿起手机时均未触发开屏广告跳转功能,需要用力摇动手机才跳转至广告页面。

用户是否可以选择关闭“摇一摇”广告功能?

实测结果显示,仅有四款受测App可以关闭此功能,但步骤较为繁琐,百度网盘与喜马拉雅均需六步才能关闭,豆瓣以及随手记需要四步关闭摇一摇广告。

需要说明的是,南都记者实测发现,被测App开屏广告的呈现具有随机性特点——其跳转方式既包括“摇一摇”,也有点击按钮、向上滑动等;同样是“摇一摇”的广告,使用不同设备实测在广告的跳转灵敏度上也有所不同。

部分App的开屏广告 “摇一摇”难以找到关闭按钮。

业内揭秘

“弹窗式”开屏广告被整治后

“摇一摇”开屏广告不断涌现

实际上,针对烦扰用户的高灵敏性开屏广告,监管方面动作不断。不过,开屏广告的形式也随着监管整治有所变化。

起初,不少用户曾遇到过“弹窗式广告”,比如开屏广告的页面为“您有一条未读消息”,当用户点击“我知道了”则自动跳转至广告页面。亦有开屏广告页面出现一条类似于“头发”的曲线,当用户试图擦掉时,便跳转至广告界面。

2021年7月,工信部对App开屏弹窗关不掉等问题开展整治行动。工信部新闻发言人赵志国于2021年10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开屏弹窗信息“乱跳转”,误导用户的发现率下降到1%。

然而,“弹窗类”开屏广告减少的同时,“摇一摇”开屏广告不断涌现。一位互联网公司广告相关从业者向南都记者表示,2021年以来由于监管治理,“隐藏关闭按钮”“弹窗式”开屏广告已经做出了整改,不过开屏广告的点击率也有所下滑。采取“摇一摇”的方式,交互成本比较低,希望能够以此提升开屏广告的点击率,从而保住平台收入。

另一位知名互联网公司广告相关从业者介绍,开屏广告主要以合约方式售卖,即客户采买流量时,与平台预订曝光量,而点击率的高低则是影响开屏广告品牌主合作意愿的重要因素。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针对“摇一摇”等形式的开屏广告,监管方面已作出相关要求。今年5月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出现五项情形。

具体而言,五项情形分别为: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在浏览同一页面、同一文档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其他影响一键关闭的行为。

而就在今年4月底,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信息显示,重点规范“摇一摇”乱跳转等问题,工信部亦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用户权益。具体而言,加强App全链条治理,规范软件安装卸载、自动续费、开屏弹窗等服务行为;常态化整治垃圾信息,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源头防范,推广“谢绝来电”防骚扰服务;建设电信网络诈骗一体化技防手段,持续推进针对涉诈电话卡、物联网卡等的“断卡行动”,以及12381预警、一证通查等重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建议,监管部门应出台开屏广告相关行政指导意见,责令企业打造消费者友好型的技术保障体系,“法律有温度,技术也(要)有温度”。他坦言,广告作为App的重要盈利渠道,要想平衡盈利和用户体验,企业需要把盈利建立在消费者知情同意的基础之上。另外,他也建议,企业应该为用户拒绝“摇一摇”广告提供便利的退出路径。


来源:封面新闻、现代快报、工人日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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