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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生态之道 得鱼水和谐——我国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行动综述

发表时间:2022/02/09 14:52:30  来源:中国渔业报  作者:余向东 刘立明 罗刚  浏览次数:6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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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源于江河,水运连着国运。千百年来,人在岸上走,鱼在水中游,鱼水共欢、人水和谐,构筑起一幅幅人类与自然共生的美好画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在新时代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必须要正确处理好鱼水关系,加快恢复江河湖海的鱼类资源。

2021年12月10日,农业农村部、安徽省人民政府联合举办“长江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在芜湖市江段,放流中华鲟、胭脂鱼等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和青鱼、长吻鮠等长江经济鱼类10万余尾。活动主办方表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好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要利用好长江十年禁渔重要窗口期,以恢复长江生物多样性为目标,多措并举强化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

增殖放流,就是采用人工方式,通过放流、底播、移植等方式,向海洋、江河、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投放水生生物苗种或亲体。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起,我国各地即出现自发的增殖放流行为,但其规模与影响有限。进入本世纪,江河湖海鱼类资源衰退的形势日趋严峻,渔业科学家们建议加大增殖放流力度,以恢复和补充水生生物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群落结构,进而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同时促进农渔民增收,一举多赢。

2006年2月14日,国务院印发《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将增殖放流作为一项重要举措,并进行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十几年来,我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行动深入开展,放流规模和社会参与度持续扩大。据农业农村部统计,“十三五”期间全国累计投入资金50余亿元,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1900多亿单位,放流水域遍及我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库和近海海域,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农业农村部今年1月底发布《“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目标指向“科学规范,提质增效”,围绕渔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引导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以水养鱼,以鱼养水,才能构筑鱼水共欢的生态系统,进而构建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命运共同体

世纪之交,云南昆明的滇池,曾遭遇严重水体污染,当地百姓称“池水可以直接用来为房屋墙体刷漆”。著名风景区大煞风景,“滇池治污”牵动了当地政府与社会各界。

渔业科技人员提出对策:向水体投放一定量草鱼、花白鲢等滤食性鱼类,抑制水葫芦、水草的快速繁衍,堵住湖体自身污染源,辅之以面源污染治理。经过多年治理实践后,效果明显,形成一套天然水体污染解决方案。此后十余年,滇池清水再次倒映出西山美景,红嘴鸥又在池边翩翩起舞。

水能养鱼,鱼也能养水。向天然水域、大水体人工投放鱼苗,以净化水质,渐渐成为共识。鱼水共生、鱼水共欢,历来就是一个自然而然的生态统一体。人们的口头语“水至清则无鱼”,借指社会学上的引申含义,并非生物学层面的道理。没有鱼的湖泊,常常是另一种“干涸”。

2021年11月18日,在南水北调水源地丹江口水库,增殖放流活动将150万尾优质鱼苗放归库中,水库鱼类家族再添新生力量。按照计划,2021年度共放流青草鲢鳙“四大家鱼”、中华倒刺鲃、鳊鱼等13种鱼种325万尾。水利部长江委等主办方介绍,此举将进一步改善库区水生态环境,为确保一库清水永续北送发挥重要作用。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工程建成以来,每年组织放流活动,已累计投放鱼苗427万尾。丹江口水库增殖放流站,对驯养繁育设施采用循环水处理系统,实行全过程遗传档案管理,去年将首次实现年度设计增殖放流规模,是对增殖鱼类种群、改善水域生态的一次成果检验。

与此同时,从2003年开始,在南水北调的终端蓄水地——北京密云水库,作为首都最大的饮用水源供应地,政府每年都会拨款用以购买鲢鱼、鳙鱼、鲂鱼等鱼苗,由密云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向密云水库投放,用以消减密云水库水体的营养负荷,保护“生命之水”。库区水质一直保持在国家二类标准以上。

科学地确定放流鱼种品种与数量比例,能够使水体各类营养物质得到合理利用,提高非生物与生物、生物与生物之间的转化速率,建立水体生态系统良性动态平衡,避免富营养化。滤藻鱼类通过下行效应,控制水华蓝藻的密度,平衡碳、氮、磷含量。

2018年9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松原市查干湖考察,了解“以水养鱼、以鱼活水”的成功做法,亲临热火朝天的撒网捕鱼现场,强调“保护生态和发展生态旅游相得益彰,这条路要扎实走下去。”嘱托当地干部群众“一定要守住查干湖这块金字招牌”。

查干湖渔场开始大力发展“鲢鳙养水”的生态渔业,坚持增殖放流,科学投放鱼苗;坚持人放天养,不搞围湖养殖;坚持有序捕捞,做到收放自如。每年春季投苗时按照“一草带三鲢”比例,放流量达1000万尾。近年来全湖每年渔获量已达6000吨,渔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相得益彰。

2021年11月22日,“千岛湖迎亚运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在淳安县金山鱼湾举行,2万尾鲢鱼、2万尾三角鲂和1万只中华鳖,顺着放生槽,欢快游入碧湖。近二十年来,浙江省淳安县先后向千岛湖投放各类鱼苗超过7亿尾。浙江千岛湖水域,从2000年起逐年加大渔业资源放流力度,形成了以鲢、鳙、花鱼骨、黄尾密鲴、细鳞斜颌鲴等洁水品种为主、光唇鱼等土著鱼类为辅的放流模式,大湖水质常年保持着国家一类水质的标准。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渔业加快转型升级、走高质量绿色发展路子,大水面渔业通过以鱼控水、以鱼控藻,恰恰是“生物防控”、优化水域环境的科学举措,已成为国内外大湖治理的普遍做法。2019年3月,农业农村部成立大水面生态渔业领导小组,当年9月在浙江德清召开大水面生态渔业现场推进会,向全国推广千岛湖的“大头鱼保水、小头鱼治水”的生态渔业模式。

千岛湖此次增殖放流以“迎亚运”之名,别具新意。到今年9月份杭州亚运会开幕的时候,投下去的幼鱼长成后,可能会端上亚运餐桌;而在它们的生长期,不自觉中发挥净化水质的功效,代表着鱼类为亚运水上项目做贡献。


通过增殖放流补充鱼类种苗,恢复渔业资源,促进濒危珍稀物种与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是现实所迫也是科学之举

2021年1月1日,对于长江流域世代捕鱼为生的渔民而言,是个值得铭记的日子,从这天起,他们正式告别渔船,洗脚上岸,开始一种全新的生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长江十年禁捕正式启动。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新时代的长江故事,正在翻开崭新篇章;新时代的治江伟业,必将展示中国力量。

共抓长江大保护,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渔业捕捞等生产活动从长江中退出,为水生生物提供了休养生息的宝贵机会。与此同时,划定鱼类自然保护区、开展人工繁育与增殖放流等一系列举措,建管并重,才能切实维护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

从2017年起,农业农村部部署启动长江流域渔业资源与环境专项调查,力图摸清长江流域资源与环境“家底”。长江专项调查首席科学家、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危起伟说,这次科考历时3年,得出的数据让人震惊,历史上长江水系共分布有鱼类435种,但此次调查仅采集到鱼类318种;长江中“四大家鱼”的鱼苗出生量锐减90%以上。“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已经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

中国科学院院士曹文宣认为,渔业资源的衰退,是整个长江生态环境退化的晴雨表。假如鱼类资源的低端塌陷、底座不稳的时候,整个生物链条可能断裂,整个生态系统面临危机。在长江流域170多种特有鱼类中,Ⅰ级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占我国淡水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三分之二,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濒危鱼类物种高达92种。

通过增殖放流补充长江鱼类种苗、恢复水生生物资源总量,是科学决断也是现实所迫。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部联合沿江11个省(区、市)政府,在干支流、通江湖泊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长江渔业资源增殖活动,累计放流鱼苗400亿尾。

向天然水域投放人工繁育的苗种,以改善水生生物种群结构、挽救濒危物种,我国的鱼类科学家为之付出了不懈努力。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所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等加大科技投入,在长江珍稀特有鱼类的人工繁育技术攻关、集约化苗种培育技术攻关、监测技术和种群梯队的系统化构建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已成功掌握中华鲟、长江鲟、圆口铜鱼等10余种长江珍稀特有鱼类人工繁育技术。

中华鲟是地球上与恐龙一样古老的脊椎动物,距今有一亿四千万年的历史,人们共同守护“长江鱼王”,绝不能让其变成下一个“长江化石”。2021年,中国水科院长江水产所的10万尾中华鲟子鱼成功破膜孵化,标志着中华鲟全人工繁育技术进一步成熟。

农业农村部牵头实施《长江鲟(达氏鲟)拯救行动计划(2018-2035)》以自然种群重建为核心,通过人工增殖放流、栖息地保护和修复及原种保存等行动方案,努力重建和恢复长江鲟野生种群,并多次联合四川省人民政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2021年10月,三峡集团金沙江珍稀特有鱼类秋季放流活动在四川宜宾市举行,共有约30万尾、6种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在连续3个周日内被放流。放流品种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长薄鳅、岩原鲤、圆口铜鱼,以及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厚颌鲂。其中30厘米以上长江鲟放流数量为5万尾,是国内大规格长江鲟放流规模最大的一次。

持续大规模的增殖放流行动,在长江全流域累计放流长江珍稀特有鱼类千余万尾,常规经济鱼类增殖数量则以数百亿尾计。调查监测效果显示:部分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野外资源数量,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回升;长江江苏和安徽段出现了一定规模的中华绒螯蟹群体。

全国各地江河湖库持续的增殖放流,同样效果明显:

吉林省连续11年向图们江放流大麻哈鱼,累计投放量达到700多万尾,图们江、鸭绿江等自然水域大麻哈鱼明显恢复,稳固和提升了我国大麻哈鱼“鱼源国”地位;

新疆博斯腾湖的扁吻鱼上世纪末基本绝迹,现在连续多年回捕到放流个体,湖中重新形成扁吻鱼自然繁殖种群;

青海湖裸鲤资源蕴藏量目前已达10万吨,比实施增殖放流前增长近39倍。据专家测算,增殖放流对青海湖裸鲤资源恢复的贡献率达到25%;

陕西省境内渭河、汉江、丹江、嘉陵江、泾河、延河、黄河等主要河流连年放流,大鲵、秦岭细鳞鲑等濒危品种“解除警报”;

安徽省黄山市沿黄山周边峡谷溪流中,近年均发现大鲵,大鲵自然种群数量得到初步恢复。

长江上游的赤水河,是我国长江流域唯一没有拦河建坝、保持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也是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昆明裂腹鱼、中华倒刺鲃、白甲鱼等族群繁盛,被誉生态河、美景河、“美酒河”。赤水河能够维护赤水河鱼类资源多样性、保持水域生态系统平衡,也得益于长期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循自然之道,得鱼水共欢。


舌尖上的中国,无鱼不成席。稳定菜篮子与水产品供给,增加渔业效益和渔民收入,也是必须考虑的经济账、民生账

安徽省阜南县的王家坝水库,因地处淮河流域泄洪的关键河段而闻名。而该处河道还曾经盛产“橄榄蛏蚌”,有着“淮河小鲍鱼”美誉。每年清明节前后,是橄榄蛏蚌传统的消费旺季,然而多年水患加之过度捕捞、非法捕捞,使得这一淡水贝类濒临灭绝。

淮河阜南段橄榄蛏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于2016年11月30日经农业农村部批准建立,阜南段全长70公里,橄榄蛏蚌为主要保护对象。阜阳市、阜南县依托保护区建设,加大鱼类资源养护力度,连年开展橄榄蛏蚌底播增殖,2021年11月17日又增殖放流橄榄蛏蚌8万多只。当地群众雀跃“曾经的美味,又要回来啦!”。保护区内屡遭洪水毁坏的水域生态环境,也得以有效修复。

舌尖上的中国,无鱼不成席。从上世纪80年代末起,我国成功解决城乡居民“吃鱼难”以来,长期保持国内水产品市场的长期稳定繁荣,为保障我国农产品市场供给和食物安全、有效改善城乡居民营养膳食结构作出了重要贡献。

与此同时,我国渔业逐步实现“以捕为主”向“以养为主”、由传统渔业向生态渔业的转型升级。2020年6500多万吨的水产品总产量中,捕捞产品仅占比20%。正因为如此,河鲜、江鲜、海鲜在普通百姓的餐桌上,更显分量与珍贵,其价格也优于养殖品种。

中国水科院长江所自2010年以来,在长江中游投放四大家鱼原种亲本,补充繁殖亲本数量。根据往年监测数据,长江监利段四大家鱼苗种发生量,由2009年0.4亿尾恢复到2019年22亿尾,为三峡大坝截流后的最高水平。

中华绒螯蟹俗称“大闸蟹”,虽在淡水里生长,但却要在咸淡水生境中繁殖后代,长江口区域所在的九段沙水域为其主要产卵场。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长江口大闸蟹年产卵量高达50吨左右,进入2000年后只有数吨。

为了尽快恢复野生大闸蟹及其蟹苗资源,从2003年开始,中国水科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在长江口大量增殖放流大闸蟹,十多年中增殖数量超过200万只。目前大闸蟹的产卵范围已经超过200多公里,枯竭二十年之久的长江口亲蟹和蟹苗均恢复至历史最好水平,黄浦江中重现大量野生大闸蟹。

耕海万顷,更要养海万年。上世纪90年代,曾是东海四大经济鱼类之一的大黄鱼几乎在舟山海域绝迹。2000年前后,舟山海域开始增殖放流大黄鱼,以及厚壳贻贝、海蜇、乌贼、黑鲷等,累计百亿尾。此后舟山渔民逐渐能够捕捞到大黄鱼,其他渔业资源也正在逐渐恢复。已经绝迹近20年的东海四大经济鱼类之一——曼氏无针乌贼,也通过增殖放流重新回到老百姓餐桌。

厚待大海,就是厚待自己。今年1月中旬,有媒体刊发题为《消失的大黄鱼又回来了》的报道,船老大林海平和渔民杨天胜激动地讲述:1月14日晚上8点多,他们在东海165海区作业。一次寻常的起网让船员们惊呆了,只见网里金灿灿一片,“咕咕咕”叫成一团。“入眼的基本都是大黄鱼。”大家兴奋地将鱼获拉上甲板。“这一网160箱,除了小部分鲳鱼、乌贼外,里面有2450公斤的野生大黄鱼,大部分都是1公斤重的,最大的有2公斤多。”按照现下的行情,算算账,总共卖了957万元。

“十三五”期间,我国黄海海域,继续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同时,累计放流各类水产苗种400多亿尾,促进了黄海经济鱼类种群资源恢复,大大增加渔民收入和渔业效益。据科研单位监测显示,渤海和黄海北部部分海域曾经消失的中国对虾、海蜇、梭子蟹等秋季渔汛又重新形成。

2020年,辽东湾中国对虾回捕总产量为678吨,产值2亿元,回捕放流中国对虾1711万尾,回捕率1、3%,投入产出比1:11。

2016-2018年,山东省近海中国对虾资源量达4500吨左右,基本恢复到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水平。2020年增殖放流的中国对虾、三疣梭子蟹、海蜇捕捞产量,分别约占捕捞总产量的95%、40%和90%。

多年来,回捕中国对虾、梭子蟹、海蜇等重要增殖资源已成为山东省中小马力渔船约60万渔民秋汛的主要生产门路,沿岸渔民回捕增殖资源收入约占全年总收入的2/3。莱州湾捕捞渔船仅回捕放流海蜇一项,每周作业时间单船产值一般可达20~40万元,好的达到70~80万元,渔民增产增收非常明显。

在政府增殖放流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下,山东省群众性底播增殖蓬勃兴起。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沿海群众性底播增殖面积达10万公顷,每年底播增殖贝类、海珍品等水产苗种约1500亿粒(头),年产量约45万吨,年产值约210亿元。

辽宁、河北、山东等沿海各地,大规模定点放流恋礁性鱼类有力推动了休闲海钓产业蓬勃发展,拉动餐饮、住宿、交通等相关产业,综合经济收入是鱼品自身价值的53倍,“一条鱼”产生了“多条鱼”的价值,促进了现代渔业提质增效。

山东威海市五垒岛湾持续开展黄姑鱼放流后,黄姑鱼资源明显恢复,每年4月份前后,都有几百上千艘钓船慕名而来,每船日钓黄姑鱼约200公斤,最高可达700公斤,每公斤价格约100元,同时也拉动了当地餐饮、住宿等行业发展。“渔家乐”成为海岸线上的另一道风景。


探索涉水、涉渔工程生态补偿机制,为生态文明建设探路先行;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放生”,把生态环保理念植入人心

作为一项政府引导的社会公益性事业,我国将增殖放流纳入中央财政一般转移支付项目,同时积极探索政府投入、企业支持、社会参与等多元化投入机制。2016-2020年全国共投入增殖放流资金50多亿元,其中包括生态补偿资金在内的各类社会资金达到30多亿元。增殖放流规模持续扩大,放流水域遍及我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库和近海海域。

建设生态文明,守住绿水青山,不仅需要国家政府层面的重视与投入,还在于形成机制、引导全社会参与,共同构建“陆地植树造林、水域增殖放流”的生态文明新格局。包括增殖放流在内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创新探索涉渔工程生态补偿机制,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探路先行。

三峡集团自1984年首次开展珍稀鱼类放流活动以来,至今已坚持增殖放流三十余年,并开展保护长江珍稀特有植物的科研工作。“十四五”期间,三峡集团还将启动珍稀特有鱼类“种质资源库”建设,建立珍稀特有鱼类精子库、细胞库和基因库。

农业农村部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十几年来,积极参与规划环评、项目环评和海洋功能区划等相关审查,推进建立工程建设主体负责的生态补偿机制,要求明确工程建设对渔业资源的损害情况,提出补偿措施,并按“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原则实施。十年来累计审查了近千个涉及重要渔业水域的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工程建设环保投资的渔业资源补偿费用超过百亿元。增殖放流、人工鱼礁、栖息地修复等生态补偿措施的落实,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工程建设对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损害。

位于广西桂平市的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作为珠江流域关键控制性工程,被喻为珠江上的“三峡工程”。2020年初,按照生态补偿相关要求,大藤峡公司联合国内知名水生态科研所启动“双增殖站”试运行。两年来,科研团队在黔江干流和红水河来宾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内,组织大范围鱼类资源调查,开展保护鱼类种质保存与繁育技术研究和培育亲鱼研究,重点攻关乌原鲤、唇鲮、暗色唇鲮以及长臀鮠等珍稀鱼类的人工繁育技术研究。设立“双增殖站”的目的,在于立足不同江段功能定位的不同,更有针对性的科学放流。

2021年11月20日,四川省多家媒体报道《3名非法捕捞者:自愿履行赔偿责任主动购买鱼苗增殖放流》——

新闻导语写道:11月19日,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在凌家镇何家坡村沱江支流——乌龙河边,监督汪某某等3名非法捕捞者修复生态环境,增殖放流80余尾花鲢、白鲢。该院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责中发现,汪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立案调查。

该条新闻披露:8月17日10时至11时许,汪某某等3人邀约一起,在乌龙河河边使用禁用的双钩钓具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12尾鱼死亡。汪某某等人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破坏渔业资源,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经释法说理,汪某某等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主动购买鱼苗增殖放流。

承办检察官提醒垂钓爱好者:沱江河流域(市中区)天然水域十年禁捕,使用禁用渔具、禁用方法在天然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渔业资源,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希望广大垂钓爱好者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垂钓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共同保护天然水域生态环境。

上述报道,其实并非新鲜事。法治的力度与人性的温度,统一在生态理念的旗帜下。增殖放流是“播种机”“动员令”,通过多种途径,把生态文明理念植入人心。

2021年6月6日,以“养护水生生物、建设美丽中国”为主题,全国有31个省区市共同参与“放鱼日”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各地同步举办增殖放流活动200余场,放流各类水生生物苗种近30亿尾。当天,农业农村部与大连市人民政府在黄海海域举办主会场活动,放流三疣梭子蟹、褐牙鲆、许氏平鲉等重要经济物种150余万尾。

“十三五”期间,各地共举办各类增殖放流活动2万次以上,累计500多万人次参与,广大渔民群众、在校学生、热心市民、宗教人士等社会各界积极加入,增殖放流已成为群众性生态文明建设活动。

每年的6月6日“放鱼日”已然约定俗成。各地还通过“宣传月”,开展增殖放流以及相关渔文化、科普、环保等宣传教育等活动,将科普宣传带进学区、社区、景区、渔区,提升公众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科学认知,营造全社会参与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的浓厚氛围。


重视海洋牧场建设,涵养海洋生物资源,参与全球海洋渔业合作与管理,发挥碳汇渔业功能,体现渔业大国的责任担当

曾几何时,海洋捕捞渔业是个“天养活”,鱼儿们洄游繁殖、代代不息,提供了丰厚的渔业资源。而随着沿海各国捕捞强度持续增强,海洋渔业资源渐趋衰退,大海的奉献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海洋牧场”也需要人工维护。

进入新世纪以来,作为世界上负责任渔业大国,我国先后实施渔船“双控”、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人工鱼礁建设、海洋捕捞“零增长”“负增长”、严厉打击“三无”船舶、海洋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海洋灾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预报等一系列举措,不断提升“管海”“护海”能力。

通过放流、底播、移植等方式向海洋投放水生生物,增殖渔业资源、净化水体、修复水域生态,为海洋生态系统补充“能量”,同样不失为一种重要手段。

2020年6月1日,“海洋渔业增殖放流主题活动”在大连市海滨举办,时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谭作钧讲话指出,海洋是大连的底色、城市的特色,保护海洋生态、养护海洋资源人人有责。活动邀请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常驻大连领事办公室首席代表龟井启次、韩国驻沈阳总领事馆驻大连领事办公室代表崔宗锡参加,向10位小学生代表赠送了海豹玩偶,广大市民踊跃参与。

夏季的黄海,碧波粼粼。经中韩渔委会会谈达成共识,2021年7月9日在我国山东烟台和韩国仁川,中韩两国同步开展增殖放流,绿鳍马面鲀、黑鲷、小黄鱼、梭子蟹等100万尾鱼游入黄海。2018年以来,中韩两国在黄海联合开展了3次增殖放流活动。

目光移向我国南方,在北部湾海域是中越两国陆地所环抱的半封闭浅水海湾,有着相对独立的地方生态群系,鱼虾贝藻种类繁多,是两国渔民共同的作业渔场,也是我国四大渔场之一。分布着笛鲷、石斑鱼、鲳鱼等30多种经济鱼类,长毛对虾、日本对虾、斑节对虾等10多种经济虾类,以及乌贼等大量头足类动物。然而,随着环境污染以及生境衰退的加剧,北部湾渔业资源自上世纪70年代起出现严重衰退,许多经济价值较高的优质鱼类,渐渐地在渔获物中消失。

2017年以来,中越两国依托东盟海上合作基金和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项目,在北部湾联合开展了3次增殖放流活动。中方开展了真鲷、红鳍笛鲷、青石斑鱼、长毛对虾、墨吉对虾的苗种繁育和放流工作,放流总数量超过8400余万尾。

“十三五”期间,我国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共向北部湾放流各类水产苗种30多亿尾,有效改善了海域的生态系统群落结构,缓解了北部湾渔业资源日益衰退的局面,在提升海水环境质量、控制海洋赤潮灾害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北部湾海域资源养护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多元化投入机制。

1996年5月,我国正式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继分别与日本、韩国、越南正式签订渔业协定,周边海域新的渔业管理制度框架基本形成。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渔业大国,我国积极恢复近海渔业资源、参与海洋渔业资源管理事务。多年来组织开展中韩、中越、中俄、中老联合增殖放流,共同养护渔业资源;在广州大亚湾、海南三亚乃至西沙群岛海域,多次放生海龟等海洋珍稀物种;中俄两国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渔业合作管理与放流活动,堪称大国合作典范。

2021年11月19日,海南省文昌市组织开展冯家湾海洋牧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由2艘运输渔船、2艘中国渔政执法艇组成的船队到达放流海域后,将35万尾红鳍笛鲷、8万尾青石斑鱼、60万尾斑节对虾被陆续投放大海。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副所长刘维表示:“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是海洋牧场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海洋牧场周边渔业资源的恢复、整个鱼类种群的增加及渔民的增收会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中国工程院院士唐启升认为,水生生物有一种碳汇作用,水里边的水生生物,包括鱼类、贝类和藻类,可以吸收水中的二氧化碳,而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就可以分解到水里面去,最近这几年讲减排,水生生物就可以间接起到减排的作用,这是水生生物非常独特的作用。

最近5年,有关部门在宁波市象山港、南韭山、渔山列岛等海域增殖放流大黄鱼、黑鲷、曼氏无针乌贼等10多个渔业品种15.5亿单位,并在韭山列岛建成规模60万平方米的海洋碳汇试验区。监测数据显示,近几年宁波沿海的幼鱼发生量一年高于一年。

我国在黄海北部实施的贝藻类底播,吸收水体中的碳、氮、磷等营养物质,促进减排,减少赤潮等海洋生态灾害的发生。

据科学测算,江苏省洪泽湖每年集中放流滤食性鱼类鲢鳙15万吨,2021年鲢鳙捕捞产量为4084吨,从水体析出氮、磷分别为1225吨和236吨,形成碳汇1200吨,相当于每年植树造林350公顷形成的碳汇量,有力地促进了洪泽湖水域环境持续向好。

湖南省洞庭湖通过放流鲢鳙,每年从湖中净输出氮150.70吨、磷18.55吨。

未来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的目标,碳汇渔业必将有所作为。


放什么、放多少、怎么放?增殖放流一定要科学、规范、有序推进,探索生态渔业的未来路径,须做到心中更有底数

增殖放流好处不少,在实施中并非“放鱼入水”那么简单,需要政府引导、有效组织、科学增殖、规范运行,须用增殖放流效果的事实说话。

早在2009年,农业部发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明确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的主管部门和职责分工,提出增殖放流水生生物的种质和质量要求。

“十三五”期间,按照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部署安排,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做好“十三五”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就增殖放流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适宜物种和水域、区域布局提出了明确要求。还组织多家科研高校在渤海湾、辽东湾、舟山渔场、长江、太湖、密云水库等重点水域,对四大家鱼、中国对虾、牙鲆、梭子蟹、海蜇等主要放流物种开展效果评估。

增殖放流行动,经历了政府引导、逐步规范的过程,以山东省为例:1987年设立增殖放流专管机构,由山东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中心承担全省增殖放流;2006年创新建立基于渔业增殖站的定点供苗制度,并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2008年省政府规章《山东省渔业养殖与增殖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增殖放流步入法制化轨道;2010年,山东省负责制订的我国第一个行业标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发布;2014年将以增殖放流等为主要内容的海洋牧场建设,定位为“海上粮仓”建设的核心区;2020年全省已拥有省级增殖站约270处;2021年4月山东省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中心与山东省渔业技术推广站整合,组建山东省渔业发展和资源养护总站。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生态优先,富裕渔民;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坚持质量第一,数量适宜;坚持体系健全,支撑有力。致力于推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更加科学、规范、有序开展。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人指出,要坚持将增殖放流的生态功能放在首位,逐步加大珍贵濒危和地方特有水生物种放流比重,同时继续增殖放流经济物种,促进渔民增收渔业增效。要因地制宜,突出区域特色,科学规划适宜增殖放流的重点水域和物种。切实保障放流苗种质量,禁止放流外来物种等不符合生态要求物种,科学确定放流苗种规格,提高放流苗种成活率。

有关专家建议,严格遵守增殖放流相关管理规定,加强统筹规划,科学选择增殖放流水域和物种,突出其在水质净化、水域生态修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的作用,逐步加大珍贵濒危物种和地方特有物种的放流比重。长江流域相关省(区、市)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大中华鲟、长江鲟、胭脂鱼等长江珍贵濒危水生动物的放流数量。

“四大家鱼”是我国淡水渔业的主要捕捞对象和养殖基石,长江是四大家鱼主要繁殖栖息地。每年的增殖放流,应侧重于在长江中游投放四大家鱼原种亲本,补充繁殖亲本数量。

“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增殖放流适宜水域、物种、规模、结构、时间和方式等;综合考虑我国不同区域的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状况,确定适宜增殖放流水域410片;确定全国适宜放流水生物种286种,各省区市原则上应在所列物种范围内选择适合本地区放流物种;全国年度放流总量将适度调控压缩,突出质量优先选项。

近年来,确实存在因随意放生、养殖逃逸等原因,使得外来水生物种在我国部分天然水域建立自然种群,并对当地水域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造成不良影响。有些地方,存在科学论证不足、过分追求放生数量、苗种质量把关不严、四大家鱼投放量较大,以及放流方式简单随意、“重放轻管”等问题。

据了解,在黄河宁夏段放流效果评估调查显示,除黄河鲤鱼外,俄罗斯鲤鱼、松浦镜鲤、锦鲤和福瑞鲤等品种也可见;土著鲫鱼数量减少,异育银鲫等品种数量增加;鲟鱼、南方大口鲶等鱼类不断增多。

“十四五”期间,要强化社会放生活动的规范与自律,成立相关协会或志愿者组织。社会放生苗种来源、单位和个人自行开展的规模性放流活动苗种,原则上应来源于增殖站。用于增殖放流的亲体、苗种必须是本地种,严禁放流外来种、杂交种、选育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物种,物种种质选择应遵循“哪里来哪里放”原则。

增殖放流,利国利民。放什么、放多少、怎么放?在探索未来路径过程中,必须做到心中更有底数。在坚持专业性、科学性基础上,在渔业主管部门与科研院所深度参与的前提下,引入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方式,共襄善举。

循自然之道、生态之道,方得鱼水共欢、资源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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