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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类的人工放流与设置禁渔区和禁渔期

发表时间:2018/07/24 08:26:28  浏览次数: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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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工放流

鱼类资源的更新和繁荣,必须以有效的补充来保障。通常,鱼类有极高的繁殖力,但仍然不能保证资源的补充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因为从卵子产出、受精、孵化发育到幼鱼阶段这一过程中,死亡率极高。渔业实践与资源生物学研究表明,单纯依靠自然补充以恢复已被破坏的资源,速度很慢,有时甚至不可能。资源增殖问题,实质是人为地增加资源补充量,补偿由各种原因使补充量所遭受的损失,缓和资源的波动,并以此为基础,发挥各类养殖水域的生产潜力。

提高鱼类资源补充量有两个途径:一是对衰落或已被破坏的鱼类资源,采取人工繁殖的办法培育苗种,然后投放到自然水域中去,使其自然生长,迅速加入现存资源量的行列。这一做法称为人工放流(Artificial ralease)。二是将其它水域中更优良、又适于这一水域繁殖生长的种类移植进来,使其迅速形成自然鱼群。这一做法叫做移植(Transplantation)和驯化(Acclimatization)。

放流增养殖业(又称栽培渔业),是近20多年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渔业,它是资源恢复、增殖和捕捞为一体的生产方式,就是在人工管理下来提高渔业生产。具体是指通过人工培育苗种、放流增殖,然后进行合理捕捞的一种渔业。人工放流就是把鱼类苗种培养到一定大小,使它可以进行独立生活,具有抵抗敌害的能力,然后放到自然海域(江河)中索饵、生长、发育。也就是有养、有放,借以增加资源,提高捕捞量。但在育苗场里养的时间较短,而放到自然水体(淡海水水域)里的时间较长。这同陆地上的放牧业有些相类似,主要是利用自然水域的生产力。虽然这种放流效果比人工养殖效果差。但由于面积广阔,有一定的意义。通过人工放流,改变区系组成,提高食物链短的和经济价值高的种类的比例,同时必须采取措施使某些种类得到较好的发展,而压低某些种类的生存竞争能力。

世界上最早进行人工孵化放流工作的国家是法国,于1842年将人工授精孵化鳟幼鱼放流于河川之中。美国每年把数百亿尾鱼苗放流到北太平洋和西北大西洋海域。俄罗斯在远东堪察加、库页岛等地建立有数百处增殖场、放流站,每年放流到北太平洋的大马哈鱼苗也有数百亿尾。我国黑龙江、乌苏里江、绥芬河、松花江、图们江都是注入日本海、北太平洋的河流。日本海、北太平洋中溯河或降河产卵,其部分生命周期在中国上述江河中度过的经济鱼类,除大马哈鱼外,还有鲟鳇鱼、七腮鳗、滩头鱼和香鱼等。我国除严格保护大马哈鱼、七鳃鳗鱼等在我国河流中的繁殖外,每年也培育并放流上百亿尾鱼苗进入日本海、北太平洋。作为日本海、北太平洋大马哈鱼、鲟鳇鱼等鱼类的鱼源国和放流国,中国既有增殖、保护资源的义务,也应享有分配捕捞份额的权利。

(一)鱼类人工放流的主要步骤

1、放流对象的选择

(1)食物链短,以草食性或杂食性鱼类较理想,这样有利于发挥初级生产力的潜力,可从水域中获得数量较多的水产品。

(2)生长快,性成熟早,经济价值高,渔获量多,社会需求量大。这样达到商品规格的周期缩短,自然繁殖率相对提高,经济效益好。

(3)选择适应性强、底栖性、回归性强及活动性较小的鱼类。栖息于内湾、底栖及岩礁等鱼类移动范围小,增殖放流回捕率较高。

(4)优质的地方性种或种群。选择地方性种群是在于保护管理措施容易生效。

(5)应选择育苗技术比较成熟,苗种易解决的鱼类。这样可以大量供应放流增殖的苗种。

2、放流水域(海区)的选择

(1)饵料生物丰富,敌害种类较少。

(2)有一定数量的水草(海藻)丛生的港湾,并有天然鱼礁。

(3)对于海区,外海水能进人,潮差大,海水交换比较好。

(4)对于洄游性鱼类,要有洄游通道。

3、对放流水域非生物环境和生物资源状况进行调查;研究放流增殖对象的生活习性、种间关系,确定放流规格、数量、放流时间及地点。

(二)人工放流的主要鱼类

1、洄游性鱼类的人工放流

大麻哈鱼属、鲑属和鲟属鱼类是世界上最早进行人工放流且有较好成绩的种类,至80年代中期,这些鱼类每年全世界放流种苗已超过30亿尾。主要种类有:大麻哈鱼(O.keta)、细鳞大麻哈鱼(O.gorbuscha)、马苏大麻哈鱼(O.masou)、红大麻哈鱼(O.nerka)、银大麻哈鱼(O.kisuta)、大鳞大麻哈鱼(O.tschawytscha)、大西洋鲑(Salmo salar);小体鲟(Acipenser ruthenus)、欧洲鳇(Huso huso)、俄罗斯鲟(A.guldenstadti)、闪光鲟(A.stellatus)、大西洋鲟(A.sturio)、美洲鲟(A.transmontanus)、短吻鲟(A.brevirostrum)、匙吻鲟(Polyodon spathula)、湖鲟(A.fulvescens)、中华鲟(Acipenser sinensis)、达氏鲟(A.dabryanus)、史氏鲟(A.schrenckii)、西伯利亚鲟(A.baeri)、裸腹鲟(A.nudiventris)、黑龙江鳇(Huso dauricus)、白鲟(Psephurus gladius)以及香鱼(Plecoglossus altivelis)。

2、鲤科鱼类的人工放流

由于我国绝大多数通江湖泊筑坝建闸,使历来形成的江一湖复合生态系统遭到破坏,导致河湖洄游性鱼类资源在湖和河中都在显著下降。因此在我国不少大中型湖泊中也每年人工放流大量鲢、鳙、草鱼、鲂、鲤等大中型经济鱼类的鱼种。这种做法在我国水产界也叫做人工放流,它与本来的意义上的人工放流是有所区别的。起源于欧美的鲑鳟鱼类和鲟鱼类的人工放流,其目的是增加幼鱼的降海数量和提高成鱼的回归率,以恢复和增殖资源,增加商业性捕捞量和发展游钓业;同时又赖回归的亲鱼让其进行自然繁殖和采用人工繁殖的手段,以维持种群的繁盛。而国内的鲤科鱼类的人工放流,主要作用是人工补充湖泊水库中这种无法行自然繁殖的种群后代,充分利用天然饵料生产大型经济鱼类。当其长达商品规格即予捕捞,这些渔获对象通常为未达性成熟的个体。它们也无法在湖泊静水条件下自然繁殖,需要每年人工投放养鱼种。从这个意义上说,其实质与粗放式养殖是相同的,因此严格地说,应该是人工放养,但是,其中有些种类,如鲤、鲫、团头鲂、鲴等,可以在湖泊中自然繁殖,这些鱼类经放流之后可赖其自然繁殖增加和积累种群的丰度。不过,在捕捞强度非常大的湖泊(如太湖),放流的鱼种绝大多数在当年即进入了渔获群体,这些鱼类种群的维护还得主要依靠人工放流。

3、海水鱼类的人工放流

我国可供放流的海水鱼类较多,如遮目鱼、梭鱼、鲻鱼、斑鳔、鲥、鳓、凤尾鱼、罗非鱼、石斑鱼、真鲷、平鲷、黑鲷、牙鲆及黄盖鲽等。大、小黄鱼虽然是肉食性鱼类,但原为东海或黄渤海的优质地方种群,可考虑资源恢复的增殖工作。从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胶州湾、莱州湾陆续进行牙鲆、真鲷、黑鲷、东方纯、梭鱼及黄盖鲽等鱼类放流增殖工作。广东大亚湾1990年5月放流真鲷1.2万尾。浙江省1987年起放流全长3~18cm石斑鱼3万余尾。1990年放流黑鲷10余万尾,其中标志放流2800尾。福建省大黄鱼年育苗量已超过百万尾,使大黄鱼的放流增殖已成为可能。

增殖放流和人工鱼礁建设成为渔业部门实施渔业生态环境生态修复的重要举措。为恢复大马哈鱼种群数量,维护水域的生态平衡,牡丹江根据大马哈鱼洄游、恋乡习性,自1987年在东宁建立了我国第一个大马哈鱼鱼苗放流站,19年来,累计在绥芬河放流大马哈鱼苗800多万尾、滩头鱼苗7600万尾,使得我国两种珍贵鱼类资源得有效恢复。2004年,全国共放流鱼类、对虾类、贝类等共计198.1亿尾(只),渔业增殖放流资金共投入约1.5亿元,较往年有大幅度的增长。其中,近海海域放流数量约62.9亿尾,放流资金投入5 995万元;内陆流域放流数量约135.2亿尾,放流资金投入9 107万元。人工鱼礁建设方面,沿海各省市累计建设各种类型人工鱼礁33处,建设总体积超过了50余万立方米。

禁渔区和禁渔期

设置禁渔区和禁渔期就是针对重要鱼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主要栖息繁衍场所及繁殖期和幼鱼生长期等关键生长阶段,设立禁渔区和禁渔期,即在一定时间内对特定水域严禁一切捕捞活动,对其产卵群体和补充群体实行重点保护,以恢复资源。因为,多数鱼类在繁殖季节都集群活动,且行动迟钝,容易捕捉,以往鱼类繁殖季节是淡水捕捞的旺季。为了保护鱼类资源,使鱼群不受干扰地生长和繁殖,必须实行渔业控制,限制捕捞努力量,减少捕捞死亡率,以保证有一定规模的繁殖群体参与繁殖活动,保障种群的补充和繁荣。目前捕捞许可证制度和禁渔区、禁渔期、禁渔具等实施在我国沿海各海域、长江和大型湖泊已普遍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如海洋伏季休渔、长江禁渔期等。

我国自1995年开始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目前,休渔海域已覆盖了中国管辖的东海、渤海、黄海、南海四大海域,每年都有约十几万艘渔船和上百万渔民在规定时间内停止海洋捕捞作业。中国四大海域执行伏季休渔的时间各不相同,大体集中在每年的6月到9月。东海海域为6月16日~9月16日,南海海域为6月1日~8月1日,渤海海域为6月16日~9月1日。实行伏季休渔以来平均鱼获率比休鱼前提高1.5倍,鱼个体增大1倍以上。马鲛、乌鲳、蓝圆鲹、带鱼等鱼汛旺发,取得良好的生态、经济效益。

2002年长江流域首次全面实施禁渔期制度。范围包括:上海、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0个省(市)的长江江段。具体为云南德钦县以下至长江河口(南汇嘴与启东嘴连线以内)的长江干流,汉江、岷江、嘉陵江、乌江、赤水河等一级通江支流在湖北、四川、重庆、贵州的江段,鄱阳湖区和洞庭湖区。禁渔时间:云南德钦县以下至葛洲坝以上水域为每年2月1日12时至4月30日12时;葛洲坝以下至长江河口水域为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禁渔期间,除实行捕捞限额专项管理的凤鲚(凤尾鱼)、刀鲚(长江刀鱼)外,禁止其他所有捕捞作业。长江流域主要经济鱼类繁殖季节集中在2~6月份,繁殖季节鱼类相对集群,实施春季禁渔管理,可能将大部分鱼类亲鱼和幼鱼加以保护,增加资源补充群体数量。初步分析结果表明,长江实施春季禁渔后可保护各种鱼类产卵亲体2 000多万尾,增产1万多吨。

2002年3月20日至6月20日,鄱阳湖首次实施春季禁渔。开捕2个月表明,渔获物中鱼类种群数量增多,个体变大。鲫、鲢、鳙、鲤等四大家鱼明显多于往年,鳡鱼、黄颡鱼、鳜鱼、鳊鱼等以前不多见的鱼类品种大量出现。鳡鱼、黄颡鱼比往年大近1/3,有些湖区青鱼重量比往年翻了1倍。

黄河是我国北方内陆地区重要的渔业水域,黄河流域传统的渔业捕捞作业区域主要集中在宁夏和内蒙古段,盛产黄河鲤、黄河鲶、北方铜鱼、长须铜鱼、鲫鱼、雅罗鱼、赤眼鳟等20多种鱼类。近年来,由于受酷渔滥捕、环境污染、上游来水量减少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黄河鱼类资源处于严重衰退状态,一些具有重要经济价值和生态意义的天然鱼类濒临灭绝。2003年黄河宁夏、内蒙古段开始实行为期3个月(每年5月1日至7月31日)的休渔期。这将对保持黄河水生生物多样性,尤其是对黄河鲤、黄河鲶等黄河重要经济鱼类资源的保护和休养生息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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