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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合伙养鱼 诈骗百余万
襄阳谷城7名男子,组成一个诈骗团伙,以合伙养鱼为名,诈骗竹溪新洲52户农户,致使农户遭受重大损失。在2012年竹溪县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一举抓获7名嫌疑人,追赃工作正在全力进行。
农户报警:血汗钱被骗光
2012年4月16日,竹溪县新洲乡潭口河村居民樊某,到竹溪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2012年3月初,谷城县黄守国等4人到竹溪县新洲乡,以合伙养鱼为名,骗取他和其他村民的信任,致使他和其他村民投入大量资金,购买黄守国等提供的鱼苗,岂料一个月后鱼苗大量死亡,损失严重。
竹溪县公安局局长陈虎、副局长李斌对此事高度重视,当即安排刑警大队会同新洲派出所民警开展调查。经前期调查,民警分析黄守国等人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经批准移交经侦大队调查。后经经侦大队民警初查证实,该案件涉及受骗农户52户、金额达160余万元。有的农户将家中所有的积蓄全部投入到网箱养殖,有的甚至贷款投入。
2012年5月30日,竹溪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此案,成立由竹溪县公安局局长陈虎任组长、副局长李斌任副组长的侦破工作专班,全力开展侦破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在十堰市公安局和襄阳市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抓获42岁的黄守国、58岁的郑明洲、60岁的胡明国、40岁的熊德书、56岁的徐光清、42岁的熊德国、62岁的李万洪7名嫌疑人,7人均为谷城县人。
骗子上门:我出鱼苗你受益
2011年9月,竹山潘口水电站蓄水后,谷城县五山镇东湾村三组农民徐光清,首先携带虚构的东湾渔场经营人的名片,来到竹溪新洲乡紫金洞、洄洋等村,动员当地村民搞库区网箱养殖。由于当时刚刚蓄水,水位较浅,暂时不适宜网箱养殖,徐返回了谷城。
2011年11月初,郑明洲伙同熊德书,来到竹溪县新洲乡紫金洞村动员农户搞网箱养殖。当地农户提供水面,他们提供养殖技术,农户至少投入5万元购买他们提供的10万尾鱼苗,他们再投入10万尾鱼苗与该农户合伙养殖。农户投入的10万尾鱼苗养成后,获得的利润全部归农户。他们投入的10万尾鱼苗养成后,获得的利润70%归农户,他们只得30%。20万尾鱼苗,1尾只长1斤,1斤只卖1元钱,农户投入5万元也可赚十几万元。同时,他们还约定2012年清明节前后来为农户分箱,提供技术服务,保证鱼苗成活率达到80%,如果不够,由他们补够或者退款,并负责后期销售。
在郑明洲、熊德书的虚假宣传和承诺下,紫金洞村村民沈某首先同意投入5万元与他们合伙养殖,但先付3万元,剩余2万元待分箱时补够鱼苗数量后再付清。双方约定后,沈某随郑明洲、熊德书到谷城将鱼苗拉回,并由郑、熊把鱼苗投入网箱。
骗子相遇:合伙诈骗农户
郑明洲、熊德书返回时,在新洲加油站遇到黄守国和胡明国,携带虚构的平川渔场经营人的名片,也来以此种方式与农户合伙养鱼。为了防止相互拆台,4人商定结伙,并由胡明国收钱,郑明洲记账。4人商定后返回谷城,郑明洲和熊德书出资1000元,黄守国和胡明国出资1000元分别在平川村租用胡明华的两个鱼池,用于寄养从荆州购进的鱼苗。此时,徐光清得知这一信息后,即打电话给黄守国等人要求参与,否则给新洲农户打电话说明情况,让谁也做不成。黄守国、胡明国等人无奈,只得同意。
2011年冬月初七,徐光清女儿出嫁。他要为女儿准备婚事,不能到竹溪亲手经办。黄守国等人要求徐光清在谷城租用的渔场处做购买氧气袋、装鱼等杂活,并需派人替代他到竹溪。但是,徐光清和其请的人只能算一个人参与分配利润,即总共按5人平分。为此,徐光清请同组郑明权随黄守国等到新洲参与全过程。
随后,黄守国等人先后多次到新洲乡板凳岭村、洄洋村、樊亭村、鲁溪沟村、紫金洞村、潭口河村以欺骗的方式与农户合伙养鱼,至2012年3月初,致使樊某等49户农户共投入资金149.49万元。半个月后,农户发现鱼苗死亡,即打电话与黄守国等人联系,询问如何处置。黄守国等人声称:没事,死亡是正常的,分箱的时候是要补够鱼苗的。清明节约定分箱的时间到了,农户再打电话联系时,所有的电话不是无法接通,就是停机。此时,合伙养鱼的农户方知上当受骗。
其中,在2011年11月初,郑明洲伙同熊德书到新洲乡紫金洞村动员农户搞网箱养殖时,熊德国伙同李万洪到新洲乡板凳岭村董某处,请董某作为经纪人,用上述方式约定与农户合伙养鱼。熊德国、李万洪给董某讲明合伙方式返回谷城。随后,董某组织烂泥湾村柯某和柯某某投入5万元,到李万洪处购买鱼苗合伙养殖。在董某再组织其他农户时,黄守国等到马家河予以取代。此后,熊德国单独欺骗樊亭村杨某等4家农户合伙养鱼,骗取金额共计16万元。
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工作,侦破专班一鼓作气破获此案,一举破获系列合同诈骗案件35起,被骗资金大部分已经追回。截至记者发稿,竹溪县公安局正全力帮助农户追缴被骗资金。
(来源:十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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