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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解读 | 丁香酚在水产流通中的使用争议与规范思考
一、丁香酚的属性与流通应用基础
丁香酚是天然植物提取物,广泛存在于丁香树、肉桂、罗勒等植物中。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丁香酚明确列入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名单,且属于“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香料,广泛应用于糖果、烘焙食品中。
二、行业面临的现实困境与争议
鱼类在运输过程中,容易剧烈挣扎造成体表受伤,轻伤影响销售,重伤导致感染死亡。因此,运输和流通环节会适量使用麻醉剂让鱼暂时“睡”一会儿,以缓解鱼类的应激反应,降低转运过程中鱼体损伤及活鱼死亡率。
争议的焦点集中在:是否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丁香酚,是否使用工业酒精来稀释,是否构成食品安全隐患;部分从业者混淆“食品香料”与“水产麻醉剂”属性,认为可随意使用;消费者则因“麻醉”概念造成恐慌。行业也处于多重困惑的情景:
1.“合规使用”与“违规添加”的混淆
社会舆论将“使用丁香酚”等同于“有害添加”。但事实上,正规企业使用符合食品级标准的丁香酚,在严格控制剂量和时间的前提下,残留量微乎其微,远低于国际安全阈值。真正的安全隐患,在于市场上使用的“三无”劣质产品,以及违规使用工业用途的酒精、超量使用的行为。
2.残留影响与使用规范
关于丁香酚在活鱼中残留的安全性,核心争议有以下几点:一是残留代谢周期,研究显示丁香酚在鱼体内完全代谢约48小时,流通环节从运输到销售多不超12小时,到食用环节约24小时以上,实际残留量极低;加之,鱼在宰杀、放血、去鳃之后,丁香酚残留量还能剩多少,均缺乏研究数据支撑;二是剂量安全边界,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联合专家委员会设定丁香酚人体可接受日摄入量为2.5mg/kg体重,60kg成年人每日摄入150mg以内无风险,抽检数据表明流通环节活鱼丁香酚残留远低于该限值,特别是经过加热、蒸煮后,消费者食用鱼类摄入剂量能否检测出来都是谜;三是使用规范缺失,目前行业尚无统一的丁香酚使用标准:例如浓度、作用时间、密度距离与用量的关系,稀释方法,换水周期等,这些行业的空白确实需要大量的实验数据来填补。
3.“香料”与“兽药”边界的模糊
现行标准中,丁香酚作为食品香料是合规的;农业农村部《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中,既未将丁香酚列入“允许使用兽药白名单”,也未列入“禁用药品黑名单”,养殖端的监管体系能否适用于流通环节也有待商榷,因此出现“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现状,既没有明令禁止,也没有明确许可。这种监管真空,在这次舆情中让经营企业、执法机构在现实中都处于尴尬的境地。
4.合规运营与产业需求的处境
三、产业的现状与思考
1.规范使用,逐步完善标准
离开麻醉剂,将导致整个活鱼流通体系瘫痪,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还得继续使用,接下来,必须以完善标准为前提,来支撑解决各种疑惑。首先,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产品,有可信赖的使用说明,还可以追溯原料及生产的全过程。仅允许在活鱼运输、中转暂养环节使用;使用丁香酚麻醉的活鱼,抵达目的地后必须经过充分换水、充氧恢复,确保鱼体完全苏醒,方可进入销售环节,杜绝“休眠鱼”直接上市。
2. 推动新技术研发与监管协同
丁香酚应用在产业中,有近30年的历史,从时间的维度来看,并没有出现过食品安全事故。此次媒体曝光,也确实暴露了很多问题,如谁来管,谁来制定标准,为什么会产生空白监管地带这么多年,为什么在这个领域的研究很少。可见推动相关标准的制定非常迫切,有利于从业者科学使用、监管部门建立常态化抽检机制提供依据。另外,还要考虑如何鼓励研发推广低温保活、二氧化碳镇静等更环保的新技术,逐步降低对化学制剂的依赖,既要保障运输效率,又要降低成本与能耗。
3. 做好舆论引导,化解认知分歧
作者:邹国华,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水产品市场分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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