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社(2011)总第9号
关于重庆市永川区双竹渔业协会参加新会员条件的决定
重庆市永川水花渔业会社第四十五次会(社)员会议于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召开。根据章程之规定,会议就有关新会员加入协会的相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团体会员。
二、本会吸纳经营与水产行业相关的的企业、事业单位、合作社等为本会团体会员。
三、本会吸收从事渔业生产活动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为本会个人会员。
四、会员入会必须经过协会会员会议审核通过,方视为正式入会。
五、每个(户)家庭不得有两人以上参加本会。
六、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章程及规章制度,履行应尽的义务,维护集体声誉,巩固集体发展。
七、按以上决定內容同时修改《重庆市永川区双竹渔业协会章程》。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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